事项
名称
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
设定
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61条
2、《土地登记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)第3条
申请
条件
1、转让土地无查封;
2、符合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土地登记办法》相关规定。
申报
材料
1、土地登记申请书。
2、双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/营业执照副本(核原件、留复印件)。
3、双方法人代表(负责人)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核原件、留复印件)。
4、土地使用证(原件及复印件)及转让地块的宗地图。
5、土地转让合同、地产买卖合同或证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文件。
6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批表(原件)
7、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(核原件、留复印件)。
8、税务部门出具的转让过程完税证明。
审批
流程
申请——地籍科受理——地籍科初审——主管局长审核——局长审批
——地籍科缮证、发件
时限
10个工作日(地籍科初审至审批结束)
受理
窗口
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365足球彩票分局地籍科
地点
石家庄市正定县东关村东村东星源化工厂院内314室
办公
时间
周一至周五 上午:8:30—11:30
下午:14:30—17:00
联系
电话
地籍科办公电话: 0311—86331185